遭到前男友恶意诽谤,应该怎么办
【案例】
胡小姐经人介绍认识了风趣的钟某,两人互有好感,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。但自从确立了恋爱关系后,钟某的表现跟从前判若两人。他爱猜疑,禁止胡小姐再与其他的男性接触。胡小姐难以接受,决定与其分手。令她没想到的是,钟某对胡小姐产生了报复心理,对胡小姐的同事说胡小姐跟单位领导有不正当关系,自己不得不与她分手。钟某的做法给胡小姐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,精神压力也很大。胡小姐应该怎么办?
【法律解析】
胡小姐可以以名誉权受损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。我国法律规定,公民、法人享有名誉权,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,禁止用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、法人的名誉。本案中,钟某在与胡小姐分手后,捏造她有生活作风问题的行为损害了胡小姐的名誉,影响了社会对胡小姐的评价,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。法律规定,公民的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受到侵害的,有权要求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所以,胡小姐可以以钟某侵犯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,并要求钟某赔偿损失。
【法条链接】
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、法人享有名誉权,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,禁止用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、法人的名誉。
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受到侵害的,有权要求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
法人的名称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受到侵害的,适用前款规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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